一等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,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;二等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,用于资助农村户口或就读农林类专业的学生;三等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,用于资助其他学生,学生不重复享受各等助学金。此外,本市还特别设立了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制度,对品学兼优、职业技能水平突出的优秀中职学生予以奖励,每年每生2000元,奖励面为学生人数的5%。